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教师工作在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肃招考纪律,考录过程由县监察局全程监督,公安部门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招聘人员自愿报名,统一笔试(教育教学理论占20%,专业知识占80%),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占60%,面试占40%,以两项综合成绩择优聘用。
三、实施步骤
经县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开展招聘工作。
1、发布招聘信息
拟于2011年12月上旬,通过报刊、网络、电视台等媒介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计划。
2、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地点:县人才交流中心(供销联社三楼)
所需资料: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一底版1寸免冠照片3张,缴纳报名费100元(交费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均不退款)。
资格审核: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相结合,审查报考人员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原件,并在网上予以验证,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准予报名,填写报考登记表,进行人员信息录入。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同一岗位要达到1:5的报考比例,若报名人数达不到所需比例,则将名额调整到其它岗位。
3、笔试
笔试拟定于2011年12月中旬进行,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笔试命题工作由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聘请有关专家实行封闭命题。
笔试成绩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根据笔试成绩分专业按1:3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并进行公示。
4、面试
面试拟定于2011年12月下旬进行。面试命题工作由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聘请有关专家实行封闭命题。按相关科目聘请专家组成面试小组进行面试,每个小组不少于7人;对命题现场、面试考场及面试人员实行全封闭、屏蔽管理。面试考官现场抽签分组,面试人员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结束后及时汇总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